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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访谈丨25年矢志追凶,不惧青丝变白头

2017-05-09 平安中原

面对面访谈

5月2日起,河南公安“平安中原”微博、微信平台、河南警方头条号、湛蓝心部落微信公众号通过面对面人物访谈,让大家更加深入的了解候选人的事迹,更直观的感受河南警营忠诚卫士的动人故事。


今天请到的嘉宾是一个集体,是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1991.5.23”专案组。


1991年5月23日,家住河南省修武县五里源乡河湾村的魏某和她年仅4岁的儿子曹某被杀,尸体被抛于修武县五里源乡新河农场机井房野外机井中。在现场勘验中,从受害人魏某体内检出人精斑成份,同年6月将该试纸送公安部做血型检测,由于当时技术条件所限,该案当时未能侦破。

2016年5月,修武县公安局通过技术比对,确认“1991.5.23”这起恶性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的史某,从而使这起掩藏了25年的恶性案件最终得以侦破,公安机关最终给受害人一个圆满的交代。


主持人:大家好!25年前的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时隔25年之后得以侦破,这个案件的侦破过程中都经历了什么?侦破这个案件的民警又都经历了那些艰难曲折、遇到了什么问题?我们今天就邀请了修武县公安局“1991.5.23”专案组的民警,请他们谈谈案件的侦破过程。首先请范新河给我们介绍一下当时的案件情况。

范新河(原修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现修武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1991年5月23日,在修武县五里源乡新河农场野外机井房机井中发现了一具小孩的尸体,接到报警后,我们县局的领导就带领侦技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那是我当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接手的第一起恶性刑事案件,所以记得非常清楚。我们先将周围现场仔细的勘查了一遍,提取了相关的物证检材,然后才决定打捞尸体,小孩的尸体打捞上来之后,孩子的父亲就马上认出是他年仅4岁的儿子,法医发现小孩应该是被杀害后扔进井里的,就在这个时候,发现机井里又浮起了一具尸体,打捞上来后,确认正是孩子的母亲魏某,当时的法医王卫华对两具尸体进行了细致的检验。


主持人:那么请王卫华警官介绍一下当时的尸检情况吧。

王卫华(修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法医):当时,我们就对两具尸体进行了初步检验,发现其死亡特征比较符合被石块等钝器砸死后抛入机井里面的。孩子的母亲赤身裸体,连鞋子都没有穿,我们马上就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强奸杀人案件,这个时候,天已经黑了,没办法工作,只能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等到天亮后再继续。


主持人:嗯,这个当时是没有那个条件的,现在就不需要等了。

范新河:嗯,是的,现在的照明设施比较齐全,晚上可以毫无阻碍的开展工作,可是,当时不行。


主持人:那么这被杀害的孩子和他的母亲是哪里人呢?

范新河:这个当时就已经确定了,因为是五里源乡河湾村的村民曹某发现老婆领着儿子去给儿子看病,一直没有回来,他们就叫来亲戚朋友一起到处找,最终在这个机井里发现了孩子的尸体才报的警,所以,等到尸体打捞上来之后,就已经确认是他的老婆和孩子了,都是河湾村的。


主持人:第二天的工作是怎么样的?

范新河:案件发生后,我们就成立了案件侦破指挥部,对整个案件侦破进行安排部署。我们首先安排的是将市里的几个法医都请来,共同对尸体进行进一步检验;其次是安排技术员对中心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更加细致的勘查;第三是调集全局几十名侦查员开展走访调查,对案件展开初步侦查。    


主持人:通过初查,案件有实质性进展吗?

付新忠(原修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员,现修武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我们根据魏某离开家的时间到中心现场的距离,经过勘查试验及走访调查基本上确定了几个问题。一是魏某母子中午12:00分离家到达中心现场大概12:15分左右;二是12:13分左右,群众发现有一个光头、穿白色背心、身高1.70米左右、年龄在30岁左右的男子在案发路段出现过;三是12:18分左右,有人发现案发路段只有一辆自行车,而没有看到光头人及魏某母子。那么就可以确定魏某母子被杀害的时间应该就在12:13分—12:18分之间,而凶手就可能是那个光头人,这样,就基本上确定了侦查范围。


主持人:这个案件在当时还做了那些工作,取得了那些进展?

范新河:我们当时根据现场情况,先是围绕中心现场寻找魏某所骑的自行车。因为,当时有人反映看到案发路段有翻倒的自行车,我们在勘查现场的时候,并没有见到,就猜想犯罪嫌疑人会不会骑自行车跑了,那么就想根据自行车的轮胎印追踪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


主持人:有没有什么收获?

范新河:当然有,我们在中心现场南边发现了比较清晰的自行车轮胎印迹,追了100米左右,印迹没有了,怎么找都没有,后来发现旁边有水塘,就想会不会沉到水塘里了,然后,就找来绳子挂上铁钩,沿着水塘边来回捞,最后,还真是让捞出来了,经过辨认,确认就是魏某的自行车,之后,我们又抽干水塘的水,想找找也没用其他的物证,可惜,除了那辆自行车,什么也没有找到。


 主持人:下一步的侦查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范新河:没有找到其他有效的线索和物证,我们就将重点放在查找嫌疑人上面。根据种种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应该居住在中心现场不远的地方,中心现场是新河农场的麦田。而光头、白色背心的特征又与案发地新河农场为劳改农场的性质吻合,所以,我们就将新河农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特别是该农场畜牧队离中心现场较近,也就成了重点中的重点。


主持人:查到什么线索没有?

范新河:经过我们对畜牧队人员定时定位的排查,发现一个叫梁某的在案发时间段一个人睡觉,没有人可以证明。根据他所说的时间,他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空挡,有作案时间,而且身高、体态、年龄均符合我们刻画的犯罪嫌疑人特征,最为主要的是我们在他的衣服上发现了疑似血迹,这让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


主持人:结果怎么样呢?

王卫华:我们提取了梁某衣服上的疑似血迹,进行了血型检验,得到的结果让我们非常震惊,梁某的血型为A型,其衣服上的血型为AB型,与魏某血型相同,梁某成为重大作案嫌疑人,但是,无论怎么讯问,梁某就是说不知道,想不起来了。要想定案,就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后,指挥部决定,让我带上在魏某体内提取的精斑,到当时唯一可以做精斑血型成分分析的公安部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去做血型鉴定,因为当时没有DNA技术,就只能做血型检验。


主持人:检验结果怎么样?

王卫华:经过检验,大概是在6月11日,公安部刑事科学第二研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梁某为A型血,魏某体内精斑为O型血,排除了梁某的作案嫌疑。


主持人:这样是不是说案件已经进入了僵局,无法侦破了?

范新河:也可以这么说,我们排查了那么久,好不容易出了个线索,却被权威无情的否定了,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主持人:那接下来怎么办?

范新河:侦查破案是一个很严谨的事情,容不得半点含糊,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这个嫌疑被排否了,我们只能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进行新一轮的排查工作。


主持人:那么新一轮的排查工作也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范新河:没有发现新的线索。我们对新河农场所有的服刑人员、河湾村的人包括所有魏某有过接触的男性都进行了排查,却始终没有任何发现,案件成了悬案。


主持人:确实挺让人揪心的,那下一步怎么办呢?

范新河:25年来,无论我们的工作岗位、职务如何变化,无论县局换了多少领导,我们对这个案件的侦破工作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但是苦于条件的限制,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付新忠:对这个案件,我们当时的侦查员,包括参加侦破工作的专案组成员,其实心里一直都很难受,就像一块石头压在心里一样,我们很多人甚至做梦都想把这个案件给破掉。


主持人:在这25年里,你们都做了那些侦破工作,取得了那些进展?

范新河:这个案件,我们排查了很多人,当DNA技术出现的时候,我们就再一次的安排民警对划定的嫌疑人抽血做DNA进行比对,只是没有比对出来,在2010年、2012年都做过这样的工作。每一次有新的刑事技术出现,我们都会行动,去做一下努力。

王卫华:在当时技术条件落后,我们没办法去认定罪犯,但是,我总有一种期待,期待将来刑事技术发展了、更加先进了,能够把这个案子破掉。所以,我就对提取的案件各种物证特别是精斑进行细心的保存,那时候条件不好,自己制作物证箱将物证分开保管,隔一段时间还得拿出来晾晒,害怕物证、精斑发霉变质了,我后来工作岗位有了变化,接任的人依然按照要求精心保护,整整25年啊!真的是很不容易啊。通过这样精心的保护,我们确保了精斑及物证随时可以使用,为案件的最终侦破提供了保证。


主持人:案件最终侦破是在什么时候?是通过什么突破的?

范新河:这是在2016年的5月份,咱们河南省新的刑事技术运用之后,我们就和市局、省厅联系,进行新一轮比对工作,结果显示商丘市宁陵县史从某血样的检验数据与现场物证的检验数据一致,我们非常兴奋,立即安排专案组民警赶赴商丘开展工作,确定并抓获嫌疑人。


主持人:抓住嫌疑人了吗?

范新河:没有那么容易的,从比对发现到最终确定嫌疑人还经历了一番波折呢。


 主持人:发生了什么情况?

刘强(修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我们当时赶到商丘市宁陵县之后,以为抓到史从某,案子就破掉了,可是,等到见了史从某之后,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史从某已经75了,与当时刻画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有很大出入,通过讯问,也无法确定,最终只能抽血进行鉴定,鉴定报告确定史从某与精斑样本不属于同一人,彻底否定了史从某的作案嫌疑。


主持人:那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前期的比对结果有误?

 范玉峰(修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法医):不是,我们一开始也是想不通,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最后就向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咨询,才明白,原来是遇到了在DNA检测中最意外的一个情况,就是DNA在史从某这一代人的身上发生了某种变异,真正的嫌疑人应该在史从某的子侄辈之中,我们就对他的3个儿子及所有子侄辈的成年男性都做了比对,结果全部排否。


 主持人:这就奇怪了,难道又出现其他意外了吗?

范新河:我们当时也是十分迷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专案组就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根据史从某的3个儿子的年龄,案发时间最大的24岁,不符合案件刻画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特征,而且,其也没有到过我们修武,这里面很可能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隐情。


主持人:那是什么样的隐情呢?

范新河:我们当时也不清楚,就是觉得有问题,但是,问题出在哪里还不知道。于是,专案组决定对史从某及其儿子们的所有生活过往进行详细的走访调查。


主持人:走访调查的结果怎么样?

刘强:还真别说,我们通过走访调查,获取了十分珍贵的线索,原来,史从某还有一个儿子,是老大,叫史某周,在10年前因病已经死亡了,而且,据群众反映,其生前多次犯罪被判刑,在18岁那年就因为强奸被判刑7年,好像就在焦作市那边服刑,得到这个消息,专案组立即对史某周这个人进行查证,这一查,才知道这个史某周就是一个经常和监狱“打交道”的人,81年因强奸,被判刑7年,就在新河农场服刑;92年因盗窃,被判刑9年,被判刑之前,就生活在焦作市区域;2001年因抢劫被判刑4年,最后一次出狱后不久就因病死亡。


主持人:人,已经死了?那么怎么才能确定这起强奸杀人案是不是他做的呢?

范新河:根据史某周的生活轨迹,这起案件应该就是他做的,特别是他还有同样的强奸案的前科,作案手段凶狠毒辣,非常相似,我们专案组侦查员去他死前居住的地方,想找到一些有效的生物检材,但时间太长了,没有找到,想要认定是不是他作的案,只有一个办法,开棺验尸。


主持人:开棺验尸?他们家属愿意吗?

孙昊(修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们家属当然不同意了,后来,我们就给他做工作,从法律角度、从社会大义、从受害人的角度等等,讲了很多,最终,史从某同意了开棺验尸。

范玉峰:那一天,正好是5月23日,好像冥冥之中有一种天意,25年前,魏某被残忍的杀害,25年后,犯罪嫌疑人史某周被开棺验尸,提取遗骸去做鉴定。


最终,2016年8月11日,修武县公安局局长牛三群带领专案组侦查员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魏某体内的精斑与史某周的DNA吻合度达到99.999999%,史某周就是这起恶性强奸杀人案的真凶的鉴定报告,送到了魏某女儿的手中,经过2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修武县公安局最终将这起悬案画上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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